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在杭州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名,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3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参资公司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拟与荣盛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水煤浆委托加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拟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继续开展水煤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根据《证券法》第82条之规定,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