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

2,272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客户家数

675

审计收费总额

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伍贤春

沈强生

王晨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8

2021

2011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6

2014

2011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2006

2014

2018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15

2024

2021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2021年度签署水晶光电、新亚电子、蓝特光学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水晶光电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华研精机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签署宁波联合、水晶光电、威星智能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华研精机2022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度复核三花智能、圣达生物、盈方微、宁波联合2020年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均普智能、上海钢联2021年审计报告,复核圣达生物、三花智能、宁波联合、盈方微2021年审计报告;2023年度签署均普智能、上海钢联2022年审计报告,复核圣达生物、三花智能、宁波联合、盈方微、桐昆股份2022年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含税),并承担其办公所在地至现场审计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及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二○二三年度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能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

审计委员会二○二三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同时,支付其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含税),并承担其办公所在地至现场审计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及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