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和晟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银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l  担保人名称: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l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对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由12,750万元追加至2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为温州和晟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750万元(其中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750万元,子公司温州银联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

l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l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l  本次追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l  特别风险提醒:本次担保对象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提供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合营公司之温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提供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年度公司对合营公司之温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26,000万元人民币。详情分别请见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公告》(2022-012)、《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7)。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追加2022年度担保额度如下: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92,75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1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2,75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3,000万元人民币详情分别请见2022年4月12日、2022年5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追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2022-023)、《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3)。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参资公司之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2022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年度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参资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对外融资按出资比例10%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29,410万元人民币。详情分别请见2022年7月7日、2022年7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参资公司提供2022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42)、《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4)。

(二)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温州和晟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由12,750万元追加至20,000万元人民币。追加后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单位名称

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

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2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合计

20,000

追加后,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并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署有效。

(三)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追加公司对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决定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单位名称: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7MA2CP02P5T;成立时间:2018年;注册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马站镇渔寮湾社区2-20号半山半岛二期1#楼2楼A区;法定代表人:龚海;注册资本:2亿元;经营范围:旅游、酒店、文化、体育、农业项目投资、开发、经营,旅游观光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会务服务,娱乐服务,游泳场经营,卷烟、雪茄烟零售,工艺礼品、日用百货销售,食品经营(以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为准),物业管理,农业休闲观光服务,果蔬、苗木种植、销售、养护,禽畜养殖、销售,渔业捕捞,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温州银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温州和晟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80,658.86

65,098.78

15,560.08

170.48

-3,465.63

 

 

温州和晟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9月30日

2022年1-9月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31,604.17

117,461.66

14,142.52

3,290.72

-1,417.5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追加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在相关担保发生时在核定的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并及时予以披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温州和晟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温州和晟公司提高融资效率支持其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及时掌握温州和晟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和资信状况。

温州银联公司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温州银联公司的49%股权质押给本公司,按照49%的比例为公司对温州和晟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2年10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公司《关于追加公司对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决定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追加为子公司提供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经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1,160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已经批准的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5,750万元(其中已批准的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2,750万元,已批准的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40%、33.73%;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1%;公司及子公司对参资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1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1%。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