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部分股份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

 

本公司于2016119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函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质

2016118日,荣盛控股将原质押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57,000,000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335%)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解除上述质押后,荣盛控股持有本公司90,417,6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084%,其中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0股。

二、公司股份质押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6118日,荣盛控股将所持有的本公司6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300%)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质押期限为壹年,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荣盛控股持有本公司90,417,6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084%,其中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60,000,000股,占荣盛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6.35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300%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荣盛控股本次股权质押的目的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为荣盛控股在原有授信基础上增加授信。截止本公告日,尚未签订相关借款合同,即使后续签订,荣盛控股也有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还贷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故不存在违约风险,目前也未出现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荣盛控股将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该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确保不因此导致宁波联合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同时,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本次所质押股份信息的持续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