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理财周报》刊载名为《宁波联合被曝高管有组织群体性内幕交易》的报道,新浪网、凤凰网、和讯网等网站进行了转载。

l      经核查,《理财周报》报道的标题所称“本公司高管人员有组织群体性内幕交易”和文章中“公司高管涉嫌有组织、群体性的内部交易”的表述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一、传闻简述

本公司注意到近日互联网上有《理财周报》于2013114刊登的题为《宁波联合被曝高管有组织群体性内幕交易》(见习记者杨流茂/文)一文流传。该报道标题指“本公司高管人员有组织群体性内幕交易”,并在报道中指“公司高管涉嫌有组织、群体性的内部交易”。

针对上述报道事项,公司董事会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关情况的了解核实。经了解,《理财周报》报道有关杭州盛泰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联公司”)的设立情况基本属实,盛泰联公司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二○一一年七月六日,注册地址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185号萧山商会大厦1幢二十六层,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维和。盛泰联公司共有6位股东,除沈伟先生已于201210月辞职外,其余5位王维和、陈建华、戴晓峻、周兆惠、董庆慈先生现均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除以上外,《理财周报》报道的标题所称“本公司高管人员有组织群体性内幕交易”,和报道中指“公司高管涉嫌有组织、群体性的内部交易”等结论有诸多不实之处。为避免对公司投资者产生误导,现作如下澄清说明。

二、澄清声明

根据盛泰联公司提供的资料,盛泰联公司相对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保持独立。该公司自成立起至今,除申购新股和投资“宁波联合”(600051)股票外,未开展其他任何经营业务。公司管理层通过设立团队公司,买入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是基于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抱有信心,有利于保持公司核心经营团队的稳定性,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盛泰联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尚未达到5%,且盛泰联公司在购买本公司股票时遵循了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关于公司董、监、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证券的专项管理制度,买入后尚无卖出行为。因此,《理财周报》报道的标题所称“本公司高管人员有组织群体性内幕交易”和文章中“公司高管涉嫌有组织、群体性的内部交易”的表述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此外,在盛泰联公司持股数量进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时,公司及时地在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按规定进行了披露。

此外,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保持独立。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4日